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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库会承担起草的我国首个库存国家标准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正式发布

来源: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18

2017年10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库会承担编制的《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标准编号GB/T 34431-2017)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库存行业的首个国家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在当前“去产能”、“去库存”重大任务背景下,从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对于长期开展盘活库存的工作及推动库存行业的规范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编制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国内需求增速趋缓,我国部分产业供过于求矛盾较凸显。据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1988年,全国库存积压物资约为2000亿元,截止目前,这个数字已远远超过30000亿元。原有的库存未处理完,新增的库存又进仓,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正如库存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库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毛德鼠提出的,“南方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北方的过剩,东部的紧俏商品不等于在西部的供不应求,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顺应部分行业企业产品库存积压严重的现状,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的各种平台应运而生。目前,全国各地拥有各类库存积压商品贸易企业、库存商品交易市场、尾货市场、品牌折扣商场、折扣店、调剂行等上万家,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等载体进行的库存积压商品贸易风生水起。随着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渠道基本形成,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对此领域进行规范、监管和研究。

术语和分类标准是业务往来和信息交流的重要基础。由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是一个特殊的新兴行业领域,仅在少量标准文献中出现过部分与库存有关的词语,这些词语既不能形成独立的体系,也不能较全面的概括当前该领域常用的一些行业术语。此外,在国内流通市场上,一些概念界定不清,有混淆趋势,也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和理解误区,给行业发展、市场监管和政府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标委[2013]4号),《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计划编号20130554-T-322)由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工作,并由国家商务部统一归口。

【审定回顾】

2014年12月23日,《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送审稿)审定会在北京举行。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毛德鼠代表起草组作了编制说明的报告。标准起草单位还有中库会易融通(北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安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泰康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正源易货交易中心等。

审定会专家组由政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共计20人组成。专家组听取起草工作组汇报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会议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

【主要内容】 

本标准从基本概念、库存管理、经营销售、流通渠道、交易形式五个方面归纳了当前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使用频率较高、实用性较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并附有中英文对照表。标准还从库存积压商品的性质、产生领域、价值变化、所有者性质等多角度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了分类。

【实施意义】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的术语和分类方面的基础性标准。标准的实施将为从事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业务人员间的沟通及信息交流提供方便,为社会相关人员了解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专业用语提供帮助,也为政府管理、市场监管、行业研究提供依据,还为开展库存积压商品国际贸易、争得国际库存行业领域市场竞争主导权和话语权奠定基础。

当前,库存积压商品常与旧货、二手货甚至废品混淆。一些舆论还将“一带一路”战略看成是中国把不要的过剩产能和积压库存转移出去。这些观念正是建立在将库存积压商品视同旧货废品的概念误区上产生的。事实上,旧货是使用过的物品,库存积压商品是新货,与旧货有本质区别。它是物美价廉的实惠产品,是放错了地方的有效资源,只是由于市场信息不灵等原因导致暂时处于滞销状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库存积压商品是长期存在的,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是商贸流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社会的重要环节。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人们对库存积压的认识,纠正对库存积压商品及相关概念的误区,引导公众关注盘活库存积压商品是节约社会闲置资源、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重大工程,对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国际业务更为有利。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复函采纳我会建议曾对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国内贸易流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的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采纳中库会建议明确提出“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连续两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去产能、去库存等工作属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标准的实施从基础层面贯彻落实了国家“供给侧改革”精神和“去库存”任务,为日后编制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管理的相关技术标准奠定了基础,顺应了长期盘活库存、搞活流通的需要,有利于提高供给质量,推动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规范有序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发展。

金秋,是收获的季节,也是盘点收获、播种新的希望再出发的时节。乘“一带一路”东风,搭“互联网+盘活库存+易货贸易”顺风车,以我国首个库存国家标准实施发布为契机,我们诚邀各界朋友,为打造我国库存商品和易货行业的百年品牌,为实现中国库存易货行业梦,携手共进,合作多赢,再谱华章!

【后记】

标准从立项到实施,历时四年,这期间离不开国资委、商务部、国标委等有关领导、业内专家顾问、企业家朋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在欣喜于首个库存国家标准实施发布之际,不能忘记这项标准的提出策划者——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的创始人、库存行业权威专家、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毛德鼠同志。毛会长从1985年起,专注致力于我国库存积压物资领域的实践和研究工作,通过坚持拼搏三十多年,填补了我国在积压物资调剂方面的多项空白。他是一位富有创新精神和超前意识的实干者,在多年担任中库会负责人期间,兢兢业业,身体力行,曾带病坚持工作,也很少休息节假日。他常年深入第一线了解行业情况,与全国各地库存、易货行业企业打交道,倾听企业诉求,探讨交流业务工作,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切实为企业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经得起历史验证的实事,执着坚守在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工作事业上,倾注了大量心血。看到标准的顺利实施,看到我国库存行业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步规范、到上升为国家任务列入国家“十二五”“十三五”内贸规划,毛会长回顾三十多年的辛酸历程表示由衷的感慨和欣慰,虽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觉得是值得的。这一工作成绩也是向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交上的满意答卷。